案情介绍:某检察院起诉书指控:2017年夏天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,被告人甲、乙伙同丙、丁等人在某棋牌室内开设赌场,并抽取头薪,从中获利人民币2000元。被告人甲乙丙丁于2018年3月15日在某棋牌室内被当场抓获。
办案经过:接受被告人甲委托后,因委托人有前科,无法办理取保。但通过多次沟通努力为当事人办理了监视居住。且在第一次庭审中,当庭提出了关于犯罪时间不是从2017年夏天开始,犯罪时间决定了被告人甲是不是要数罪并罚。后因高血压提出鉴定,且经鉴定符合监外执行。2018年8月8日当庭发表如下辩护意见:
一、甲是否在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。
就情节而言,起诉书指控2017年夏天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,被告人甲、乙伙同丙、丁等人在某棋牌室内开设赌场,并抽取头薪,从中获利人民币2000元。对于起诉书指控2017年夏天至2018年3月15日期间,开设赌场的时间本代理人有不同意见。庭审中丁当庭陈述“不是夏天”且工资发放四个月;甲供述一直“是2017年下半年”,且特别时棋牌室平时是由乙管理的,棋牌室开设起止时间其是最清楚的,其一直供述是从2017年11月28日到2018年3月15日,故开设赌场的时间应认定为从2018年11月28日到2018年3月15日。2016年9月22日被告人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,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即2016年9月22日开始计算。也就是被告人甲犯罪时缓刑考验期已满,故被告人甲不应认定为在判决宣告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又犯新罪,不需要数罪并罚。
二、被告人甲愿意主动退赃并缴纳罚金押金。
被告人甲虽家境贫寒,但审理期间,明确表示愿意清退应予退还的赃款,愿意主动缴纳可能并处的罚金。被告人积极退赃并缴付罚金押金的,可以说明其悔罪表现好。因此,根据审判实践,对积极退赃并主动缴付罚金的被告人甲,可予酌情从轻处罚。
三、被告人家庭的特殊性,建议暂予监外执行。
被告人甲的父亲患前列腺癌、母亲患尿毒症(每个星期均要血透3-4次),甲本人患高血压长期口服硝苯地平缓释片,若被告人甲乙丙均被羁押且被判处实刑,将面临两位老人无人照顾,会危害两位老人的生命,被告人甲患有高血压非常严重经鉴定需要保外就医,故不适宜在监狱执行刑罚。人大代表联名建议对甲予以减轻处罚并不予收监。本代理人期望本院能给予被告人甲悔过自新,积极改造,早日归正的机会。
尊敬的审判长、人民陪审员:
综上所述,根据本案的犯罪情节、被告人甲自身疾病、家庭特殊性以及认罪态度与悔罪表现,建议对被告人甲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,并建议暂予监外执行。
2018年11月7日经第二次庭审,法院采纳本辩护人的辩护意见。当庭判决被告人甲犯开设赌场罪,判决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18000元。罚金限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。
(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。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,
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。)